審計部自成立以來,不斷加強內部審計工作規范化管理,以制度建設為基礎,全面做好內部審計各項工作。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實踐,起草了《內部審計基本規定》等四項內部審計制度,初步搭建了較為全面的內部審計制度體系,實現了內部審計工作的多維度管理。四項制度已經2019年7月29日黨委會審議通過后執行。
四項制度中,《內部審計基本規定》是內部審計制度體系的總綱領,明確了內部審計工作宗旨目標、組織架構、職責權限等,從宏觀層面指導內部審計工作規范開展。《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細則》是促進公司管理人員依法合規開展經營的監督評價制度,與中央近期出臺的《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》相關要求保持一致。《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管理辦法》是內部審計制度體系的核心部分,形成內部審計質量全過程閉環管理,是加強審計工作質量管理的制度保障。《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準則》則對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品德、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紀律進行了細化和規范,是防范審計風險的必要保障。
內部審計管理制度體系是集團公司內控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,不僅使內部審計工作有章可循、有規可依,開創了內部審計工作新局面,同時還會對規范集團公司經營管理起到積極促進作用。在今后試行過程中,審計部將嚴格遵守制度要求,規范開展內部審計工作,確保將制度落在實處,同時結合工作實際,適時地對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。(審計部供稿)